请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,结合学校发展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,对各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,进一步科学谋划学校“十三五”规划期间各个专项规划的发展,完善“十三五”各专项规划。
《景德镇陶瓷大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(景陶大发〔2016〕98号)(详见附件1)已经印发给大家,根据《景德镇陶瓷大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请对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稿进行修改完善。经专项规划分管校领导审阅,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,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纸质稿交至行政楼402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672251564@qq.com。
附件1:景德镇陶瓷大学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(详见办公自动化系统)
2017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