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》(教高[2013]10号)和《关于开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》(赣教高字[2016]9号)文件的要求与江西省教育厅的安排,我校将于2017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。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,学校决定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组 长:郭杰忠 江伟辉
副组长:胡林荣 叶观荣 刘小丽 吴本荣 宁 钢 占启安
成 员: 党委(校长)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、科学技术处、产学研合作处、招生工作处、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研究生院、创业学院、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高等教育研究所、校友总会办公室及各教学院(部)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
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组建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,组成如下:
主 任:胡林荣
副主任:于保春、冯 浩、李 莉
特此通知
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